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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对本网站武友烈风的报道
来源:sanshou.net  发表人:老玩童   点击数:3510   发表日期:2005-09-08 09:40:01

  他们不是警察,本互不相识,为“抓贼”在网上组成“广州义务反扒QQ群”
  他们没反扒技巧,缺乏法律知识,无安全保障,渴望被收编,却投靠无门

  8月27日晚9时20分,昏暗的海珠广场,1男1女坐在草地上,包放在身边,专心聊天。坐在旁边的一名白衣男子爬过去,偷偷拿起包,扔给接应的紫衣男子,分头逃跑。
  “捉贼啊!”旁边十余名青年腾地同时起身,追击白衣男子。一个绊腿,白衣男子倒地就擒。紫衣男子同时被另一名青年捉住,被不停旋转,晕倒在地,人赃并获。“我的包!我的包!”女子由尖叫转为欢呼,“抓到了!抓到了!”
  这不是警方行动,而是十多名网友——“广州义务反扒QQ群”成员自发组织的捉贼行动。此前据他们调查这里活跃着盗窃团伙。这次行动是该义务反扒QQ群的第三次行动,也是首次“大捷”。
  
  【建群】
  QQ连起一群志同道合者
  这是一群素不相识的年轻人,因为“广州义务反扒QQ群”这个网络平台走在了一起。
  “我就是想找志同道合者,共同打击小偷。”该QQ群创建者“阳光灿烂”说。1998年的时候,他在石牌附近遭抢挨打,2002年和2003年家里两次被偷,所以非常憎恶小偷。“阳光灿烂”说,他练过散打,今年5月在人民公园还抓过小偷,但觉得自己一个人的能力毕竟有限,后来想到通过QQ联络热心人士,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反扒。
  “阳光灿烂”7月21日发起广州义务反扒QQ群,还曾邀请一起练过武的朋友加入,后来不断有网友通过朋友们的宣传介绍加入进来。到8月28日,已有34名网友加入。
  “阳光灿烂”说,网友们平时在QQ上聊天,交流一些反扒的心得。大家形成一致意见:“其实小偷胆子很小的,站出来的人多了,就不敢怎么样了。”
  8月23日,本报记者在腾讯QQ的群目录下发现了广州义务反扒QQ群,申请加入,并得到许可记录了8月27日的反扒行动的全过程。
  
  【集合】
  网上熟人网下陌生
  8月27日晚8时40分,比预定时间晚了40分钟,15名网友,包括2名女性,按照QQ群BBS发布的消息,来到集合地点、海珠广场麦当劳餐厅。
  “你好,我是十三少”,“我是蓝雨”,“我是紫色百合”……大家用网名彼此问候。 网友们的年龄在20至35岁之间,有些是大学生,文化程度多为大专以上。  
  “阳光灿烂”给大家展示携带的“武器”——铁制伸缩棍,“以防万一,28元买的”。十余名男网友看上去比较健壮,不少还是武术爱好者。两名女网友则显得十分特别,她们是此次行动的“诱饵”。“蓝雨”是成员中最娇小的女孩,1.5米左右,瘦瘦的,留着披肩长发,脚上穿着一双高跟鞋。
  寒暄之时,“鎏芒”带着一位网友先前往行动的地点——海珠广场打探情况。“鎏芒”若无其事地在广州来回转悠,寻找盗窃分子。
  夜幕下的广场,十分昏暗,广场中央有人摆放一台14英寸黑白电视机,有人在唱卡拉OK,数十人坐在旁边听。东侧草地上有人在练武术,翻跟头。北侧草地上三三两两坐了很多人。“鎏芒”怀疑那些四处张望无所事事的人就是“小偷”,“有80%的可能性”。

点这里看烈风写的亲身经历


  
  【分工】
  靓女充当“诱饵”
  “青锋”晚到了半个钟头,“阳光灿烂”一看到他,舒了一口气,“我们的主力来了”。25岁的跆拳道一级运动员“青锋”来自湖南常德,一身运动装扮——橙色汗衫+黑色运动裤+白色运动鞋。刚坐下,他就将一根双截棍摆在桌上。“这是我的反扒武器,随身带”。记者说错了他的网名,“青锋”急忙更正,“三分侠气义傲青云,我不会悔对‘青锋’二字的”。
  晚9时,“阳光灿烂”开始进行分工,准备行动:“蓝雨”、“紫色百合”分别和一名男网友假扮情侣,坐在草地“亲热”,把包放在旁边,吸引小偷上钩。其余队员以两人结伴的方式在后盯紧。
  “蓝雨”一直静静地坐着听行动方案,随着行动时间的逼近,她脸上的笑容渐渐收敛,不时双手合十……“我不是紧张,是期待。”“蓝雨”见记者眼神疑惑,赶紧解释,“别看我个小,我还在公交车上捉过三次贼呢!”“蓝雨”说,去年9月,在公交车上,坐在她旁边的男乘客睡着了,七八个小偷趁机用钳子夹钱包,她发现后就把手放进包里,摸到手机拨了110,然后大声地对小偷说:“我是他女朋友,我已经拨了110,你们再敢偷,我马上叫警察!”此时,那位男乘客醒了,小偷们也只能作罢。
  “蓝雨”说,广州的小偷都是被人们宠坏的,要是大家都勇敢一点,就不敢猖狂了。
  
  【行动】
  两贼吃“饵”被擒
  晚上9时10分,行动开始,大家保持距离,先后走进海珠广场。两对情侣按要求先后坐在北草坪上。“蓝雨”将挂包随意地放在身边,和“男网友”忘情地谈笑着。 
  还不到2分钟,小偷就“出手”了,这让还在找埋伏位置的网友吃了一惊。
  一名身穿白色T恤的男子,在“蓝雨”不远处趴下,偷偷地往前蹭,然后轻轻拉起挂包带,慢慢将包拉到手中,马上扔给2米外的穿紫色T恤的男子。
  “抓贼!”网友们发出了抓捕信号,旁边的十多名网友呼啦一下全站了起来,两小偷立刻分头逃窜。事后,“蓝雨”惊呼:没想到这么快就被小偷盯上了,她当时居然没有察觉。
  此时坐在草地上上百人全部站起来看热闹,有人也跟过来追击白衣男子。人群中传出“(小偷)有刀子,有刀,小心点”的警告声。原来白衣男子已掏出一把水果刀,在夜色中发出寒光。白衣男子与几位网友厮打起来,一名网友在前面一个绊腿,白衣男子当即摔倒在地,手中的水果刀也掉在了地上。  
  白衣男子被众人围追的时候,这边“阳光灿烂”与紫衣男子形成一对一“单挑”之势。
  “阳光灿烂”的眼睛死死盯住包,大家都去追白衣男子时,他一人冲上前,抓住紫衣男子,一手按住对方左肩,一手抓住右肩,让小偷在原地转圈。紫衣男子一只手伸进口袋,摸来摸去,也许被不停旋转,晕倒在地,刀套刚掏出来就掉在地上(事后去找,里面没有发现刀)。紫衣男子终于敌不过“阳光灿烂”,晕倒在地,人赃并获。这时“阳光灿烂”边呼网友前来帮忙,边抱怨“怎么全走了,就留我一个人?怎么没人盯赃物”?
  
  【失控】
  警察到网友撤
  小偷落网了,有网友激动了,围观的群众也活跃起来。大家都拥向倒地白衣男子,“打死他,打死他……”现场顿时陷入骚乱。白衣男子的头部、后背不断遭到踢打,很快就不动弹了。有网友上前制止,“别打了,否则要出事!”可刚拉走一个群众,又冲上来一人。
  一名黑衣路人从旁边冲过来,甩开折叠棍,拉开打人的群众,大呼“不能打”、“不能打”,并喝令所有人往外退,并用手机报警。大家被这阵势吓住了,网友们自觉围成一个圈将围观人群往外推。白衣男子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头部出血。
  “这里有40多个小偷同伙!”有几名围观群众上前悄悄告诉网友。网友们听后有点害怕,圆圈缩小了一点。
  “警察来了,快走”,网友中传递着这句话。很快,一辆警用摩托车赶到现场。群众们跟着警察往里走,网友们却往外走,有的很快就消失在夜色中…… 
  警察在现场大呼,“谁是事主?”“谁抓的贼?”起初没人回应,后来“阳光灿烂”和“蓝雨”走了出来,跟警察前往派出所录口供。刚进派出所,“蓝雨”显得很紧张,“阳光灿烂”上前与她击掌。1个小时后,口供录完了,“阳光灿烂”和“蓝雨”出来时再次击掌鼓励。 
  
  【教训】
  队伍大才有战斗力
  8月28日上午,“广州义务反扒QQ群”又热闹起来,网友们在这里聚集,庆祝头天的胜利,同时总结经验,争取以后有更大“收获”。
  “走到今天很不容易!”“阳光灿烂”说,7月23日,建QQ群的当天(周六),他就发帖邀请加入的成员下午开展一次反扒行动。然而由于加入者少,这次召集没有成功。发帖7月24日(周日)行动,仍没有网友回应。
  “阳光灿烂”介绍,随着加入者增多,终于在7月30日(周六)进行了第一次行动。当天下午3时,5名网友在荔湾广场集中。“阳光灿烂”还特意安排了一个女姓朋友做“诱饵”,但在上下九步行街、状元坊、人民中路转了两个多小时后仍没有小偷上钩。
  第二次行动在8月6日(周六),由“天渊血”发起,缘由是他的同学和女友在海珠广场发现有人偷东西,两人与小偷打了起来,结果,小偷同伙上前把同学打伤了。当晚9时许,“天渊血”带着朋友“肥宝”和“阳光灿烂”等4名网友在海珠广场集合。“肥宝”一人坐在草地里发短信,把手袋放在旁边做“诱饵”。“阳光灿烂”等人就坐在旁边观察。此时,有小偷过来拿手袋,就被“肥宝”发现了,抢了回来。小偷离开,走到旁边和8个光脖子的男子打了招呼。“阳光灿烂”感觉对方是同伙,立即给”肥宝“发短信,决定行动取消,全部撤离。
  “经过这一次,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把队伍壮大。”“阳光灿烂”说,从目前状况看,加入成员还不够多。8月27日的行动,要不是警察及时赶到,也极有可能遭到40名同伙的反扑,发生群殴事件。
  
  【困惑】
  “诱饵”战术会否违法
  加入QQ群的网友,从一开始就想办法,以便能尽早抓到小偷。BBS的记录显示,7月24日“森林”发帖,“建议开展放蛇行动,找个MM做诱饵,我们在后面看谁去偷她的东西然后行动。”大家一致认为这个办法好,并发帖紧急“招募一名女性志愿者做饵,为反扒创造机会”。 
  然而经历了8月27日晚上的反扒行动,有网友迟疑了:采用“诱饵”方式抓小偷,会不会违法?“蓝雨”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一开始不敢出来作证。当地警方个别民警也认为,用“诱饵”捉小偷的办法有违法之嫌。但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杨砳律师认为,这个“诱饵”不违法,把包背在身后或放在旁边,并不能引起一个普通人生出“盗窃”念头。小偷的行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可以定罪。但这个做法不值得提倡。
  
  【担忧】
  人身安全没保障
  反扒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一直是网友们担心的事情。“阳光灿烂”从一开始就在QQ群上明确表示:“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责任自负。”
  网友们也理解这个规定。为了防身,网友们自发购买一些防身工具,比如防刺背心、棍子等,但刀具之类的则绝对禁止。但,万一歹徒身上有刀就麻烦了。
  “森林”怕有网友在行动中“出事”,发帖提醒道,“危险大的地方,我们不提倡去,毕竟大家的性命最重要,胜券在握的情况下才出手”。“我们不是警察,捉贼并不是我们的本职工作。我们这个QQ群的定义并不是要和贼人拼斗,而只是社会治安的有益的补充”。
  为了安全,网友们一直在探讨反扒流程。“烈风”建议:“先在远处观察,然后确定目标并锁定,第一人靠近被害人,第二人站在与第一人相对位置,将怀疑窃贼夹在中间,其他人则成合围之势,等其下手并得手,在赃物未转移时,第二人突然大喝:“小贼!竟敢盗窃!”引开其注意,第一人冒认受害者亲友身份,从后袭击,放倒窃贼,其他人上前一人一脚,并当众将赃物取出示众,有足够的证人,然后报警或者扭送派出所”。“天渊血”主张行动前要明确分工,以保证行动的高效率。可这样的建议在行动中却很难实施,8月27日“阳光灿烂”就被落了单,单挑歹徒,受了皮外伤。  
  在反扒过程中如何保护自己,制定合理的行动方案?“阳光灿烂”和众网友希望能获得专业人士的指导。目前,他们参与义务反扒,均不敢告诉家人。
  
  【分歧】
  该不该痛打小偷
  通过与众网友的网上网下交谈记者发现,网友对参加反扒行动的目的分三种心态:一种是的确为反扒,满腔热诚,想为广州治安作贡献;另一种是为了打贼,要么泄私愤,要么练练手脚,看武功练到什么程度;第三种是观望,寻求刺激,图的是好玩。
  8月27日晚的行动中,窃贼拿出刀后,部分网友变得非常激动,暴踢小偷。次日一早,不少网友开始打听贼受伤的情况,表示担心,“万一打死了,怎么办”?主张打贼的网友立即表示反对,认为“打死活该”,双方在网上发生了争执。
  当地警方一名民警告诫,贼失去反抗能力以后,千万不能打。如果打死了或者打成重伤、轻伤,就犯罪了,要坐牢的。正是由于这种担心,该名民警不赞成这种团体的行动,“太危险了,很容易出事”。“阳光灿烂”也承认,捉贼时,人的情绪是很难控制的,容易冲动,容易出事。
  得知记者在跟踪采访时,“阳光灿烂”又多了个担心:报道见报后,会不会有贼混过来,申请加入,或者实施报复?出于担心,“阳光灿烂”又将BBS的网友联系方式全部予以删除。
  
  【出路】
  希望被政府收编
  目前广州市政府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活动,网友们为何不参加,得到的答复,“我们的目的是为了捉贼,戴着红袖章来回走,没有成就感”。义务反扒效果明显,灵活性强,很适合年轻人。不少网友认为现在的形式很好,表示要坚持下去。
  一位朋友在听完记者介绍后表示忧虑,万一这个QQ群被人利用,专门干坏事怎么办?如果管理不善,会不会以后成为一个黑帮?……
  广州义务反扒QQ群能否运作下去?创建人“阳光灿烂”将希望寄托在政府身上,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出面予以收编,“要是能编到公安或者汽车公司反扒队中就好了”。
  “阳光灿烂”称,有了名分,行动就有了依据,得到专业人员的训练,成为真正的捉贼好手,安全系数也能提高,也许还能获得一定保障。这样他们可以更大胆地去义务反扒,让“阳光灿烂”感到懊丧的是他联系了几个部门都吃了闭门羹,对方均不同意,劝他们解散。


  ■专家说法
  义务反扒群体急需政府引导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硕士潘登对义务反扒群体作了利弊分析。潘登认为,首先,人民群众自发结成义务反扒群体,初衷是良好的、积极的,而且效果有时可能很明显。该群体具有灵活性强、信息情报来源广、时效性强等特点。在一定条件下能够有效控制扒窃这类违法犯罪行为,对扒窃现象有一定的威慑力。尤其是在当前流动性极强的社会,民众组建义务反扒群体,符合违法犯罪动态控制规律,有利于形成“小政府,大社会”的科学的犯罪治理主体结构,在某种程度上理应提倡。
  但是也应当看到这种自发性群体的危害所在,潘登称,该群体缺乏完备的法律规制,没有官方引导,因此很容易导致产生新的违法犯罪现象。一方面,该群体的反扒行为在成员素质参差不齐,法律规范有欠缺的情况下,容易受到不良情绪影响,感情用事,导致反扒行为超出合法的界限,酿成越轨的后果。另一方面,此类群体本身在一定条件下会发生变质现象,要么因为群体自身目标改变,要么受其他个人或者组织的利用,从而成为非法群体。对社会稳定而言,将是一大隐患。
  潘登认为,对民众自发结成反扒群体的初衷和取得的成效应加以肯定,政府应当加以引导规范,号召民众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群防群治战略,同时政府应不断完善相关法律,这才是控制违法犯罪的科学之路。


  ■链接
  业主“伏击队”自动解散

  8月25日南方周末刊登报道《一个城市与抢匪的战斗》,介绍了广州天河区中海康城社区里一支纯义务性质的“伏击队”。
  这支一度让“飞车党”胆寒的“伏击队”是由中海康城业主自发组织成立的,“伏击队”成员中有国企干部、媒体记者、私营企业主、公司白领,甚至还有3名警察与军人。“伏击队”队员白天上班,晚上轮流到抢劫多发地段开车伏击。他们伏击的主要方法是跟踪“飞车党”后报警,对逃得快的则直接用车撞翻后报警。
  但该队伍的核心成员清醒地意识到,这样的自救组织其实只能是临时性的:“不但在法律上说不通,而且,在伏击过程中,或者伤害抢劫者,或者被抢劫者伤害,不管出现哪一种情况,都会背离最初保卫自己与家园的目的。所以,这只能是一个临时性的自救组织。”更多的是要配合警方,做一些辅助性的事情,如提供线索等。
  去年8月31日,这个组织自动解散。伏击队的余威还持续了三四个月,康城周围安宁了一段时间。

  A36-A37版
  采写/摄影:本报记者 实习生

  图:
  犯罪嫌疑人紫衣男子被“反扒QQ群”网友制服。

  两犯罪嫌疑人被警方带走。

  8月27日晚,“广州义务反扒QQ群”网友在海珠广场的一次抓贼行动中,迅速 将正在实施偷盗的犯罪嫌疑人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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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 3 条评论

 [第3楼] 评论人: 长空舞神   删除该条评论

喔,什么时候我也抓抓小偷

评论时间:2005-12-08 17:18:22
 
 [第2楼] 评论人: 烈风   删除该条评论
行动前就知道有记者跟随行动,为了避免出事,除了第一组主攻手阳光灿烂以外,其他攻击组成员不暴露网名,阳光灿烂是义务反扒群代言人,没办法。报给记者的网名大部分是群众组,负责警戒和呐喊的,青锋只是名字大,国家级跆拳道运动员,实战能力一般般,群里面排第四左右,被我们推出来做箭靶的,呵呵
评论时间:2005-09-09 15:11:41
 
 [第1楼] 评论人: 既然   删除该条评论

烈风,我支持你啊

你是中国散手网站里的高手

评论时间:2005-09-08 20: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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