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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打谋略的六大心理原则 |
来源:胡红权 发表人:武林盟主 点击数:7108 发表日期:2006-03-01 11:49:42 |
一谈到“谋略”,人们往往和战争联系起来,这有一定道理。因为谋略最初产生于军事斗争,而且在战争中运用较多,成效也最显著。如孙子的“兵者,国之大事”“兵者,诡道也”“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等谋略,历来为人们我所称道。 但随着时代的发展,谋略思想早已超出军事范围,并以无孔不入之势逐渐扩展到许多领域。譬如在当今散打界,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散打谋略是否得当,不仅关系擂台胜负,也是散打运动发展的关键。技术与战术如影随形,不能分离。技术是源,战术是流,源远则流长,流短则源近。 众所周知,谋略是人的心智活动的“产品”,因此在探讨散打谋略时,也必须涉及到人的各种思维方式和思维活动。换言之,散打谋略千变万化,其心理特征也纷繁各异,但从心理学的意义上去理解,既然它们同属心理活动的“产品”,就应该遵循一定的心理原则,概括起来,主要有几点。 一、效益性原则 马克思曾经说过:“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人们常以取利益的大小来评价谋略的优劣。散打谋略也坚持“效益第一”的原则,即用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胜利。 效益性原则在散打谋略运用过程中的主要体现是:第一,用最小的代价和消耗,争取获得最大的胜利;第二,在动用过程中的所冒的危险最小,失败的可能性最小,经过努力基本上有胜利的把握;第三,要看是否争取了主动。主动权是散打谋略运用的生命,哪一方掌握了搏击主动权,就基本上掌握了胜券。但在大多真实对抗中,还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形:攻击目标时有“大利小利”之分,遭受攻击时有“大害小害”之别。这时候就要追求散打谋略的“时效性”,坚持“两利相权从其重,两害相衡趋其轻”的选择。 二、整体原则 有云:“善谋者,谋势。不善谋者,谋子。”这个“势”,就是全局和整体;而“子”,就是局部和部分。在散打对抗中,速战速决固然值得提倡,倘若遭遇旗鼓相当的对手,要想凭“一拳一腿”克敌制胜,不亚于“虎口拔牙”,很难奏效。相反,到了比赛的最后关头,往往是双方精神和意志的较量。有时候从得分的角度来看,是划不来的,但从保存体力、力求最后击倒对手胜的谋略上来看是合算的。这种从整体上而不是从局部上来衡量的原则也是完全可以追求的。换句话说,散打谋略的运用,只要能扭转被动局面,赢得搏击主动权,为最后的胜利奠定基础,尽管拳脚暂时受阻,也是值得的。如对手欲后退,你就故意露出破绽,诱其进攻。好比在经商时先亏本而赢得信誉,下棋时先送对方一子以图全局主动等等,都是这种思想的体现。 三、适时适度原则 适时适度的原则是指运用散打谋略时要掌握对手心理上的一定承受分寸。稍有搏击经验者,也许会有这样的体会,即散打对抗很少直接攻击,均动用视线、身体移位、手脚动作等,借以引诱对手做出多余的防御动作和无准备的攻击。因此,谋略的制定尤其要把握给以对手刺激量的大小,避免其心理负荷的不及和过量。假如刺激量不够,不足以使对手认定,引起某一方面的反应;刺激量过大,又可能使对手顿生疑虑,识破“西洋景”,起到相反的结果。所以“示形诱敌”中的各种虚招儿一定要真实,如抖肩发拳的同时前冲上步,踢边腿的瞬间提腿转髋等动作,只有真实地“攻其必救”,才能调动对手进入“圈套”。另外,正确散打谋略的取得还常常呈现机不可失、失不再来的状态,一个再优秀的选手如果错过了战机,就可能“受制于人”。因此在运用散打谋略过程中,一定要采取适时、适情、适度的原则。 四、周密原则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设谋如同设网,千虑一失,就将功亏一篑。其实任何谋略也不可能尽善尽美,只有在不周全中求周全,于万变中求不变,方能立于不败之地。 笔者认为,最重要的就是要分清主次,并非是眉毛胡子一把抓。也就是说,在广学千招的基础上,应熟练几手真正属于自己的“绝招”。这些“绝招”虽不能像武林名宿郭云深那样以“半步崩拳”而享誉武坛,但至少应该“有所恃”。“有所恃”才能“不至于必败”,而我却能充分发挥己之所长,“制人而不制于人”。譬如对手拳法好,你就应具有与之拉长距离发挥自己的腿法优势的能力,否则盲目与对手近身斗拳,无疑是“叫花子和龙王比宝”。另外,强调坚持周密原则,还含有“韬光养晦”,赛前隐藏自己实力的意思,即在对手低估自己的状态下,“不鸣则已”,“鸣”则以雷霆震怒之势一举战胜对手。 五、慎重原则 “不打无准备的仗,不打无把握的仗,每战都要力求有准备,力求在敌我条件对比下有胜利的把握”。实践证明,我军的这条军事原则也是一条普遍规律。据某武术杂志记载,“功夫之王”李小龙每每与众搏击高手切磋之前,总是悉心研究对手的技击风格,甚至高价购买他们比赛时的录影带来观摩。我想,李小龙之所以“打遍天下无敌手”,无不得益于他这种“细致入微”的“赛前”准备工作。虽然“知己容易知彼难”,但只有知其长,才能“抑”其长;知其短,才能攻其虚。否则,情况不明就等于盲人骑瞎马,必然处处“碰壁”。 六、奇胜原则 武谚云:“拳打不知,脚踢不防。”意思是无论拳打还是脚踢,不仅讲求疾快,以快打慢,更要注意多运用“攻其无备,出其不意”这类兵家诡道。“战不过攻守,法不过奇正”。何谓“奇”?何谓“正”?尚无统一的看法。简言之,常规用招就是正,反常施技就是奇。譬如我方老是运用低位腿法进攻对手,这些“低位腿法”即为“正”。待对手形成思维定势之后,我方再以“高位腿法”突袭对手头部,这些“高位腿法”就是“奇”。总之,出奇与不意密切相联、相辅相承,出奇可达不意,而不意则多半要出奇。只有不攻而示之以攻,欲攻而示之不攻;似取而不取,似不取而取之;像必然而不然,像不然而必然,才能使对手穷于应付,不知所措。 当然,奇由正出。“正”也好比散打中的基本技术,只有基本技术娴熟,临阵对垒才可能在左右逢源,急中生智。而且用“奇”,在很大程度上是对“正”的应变,否则,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不知用正,焉知用奇? “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同样是一种散打谋略,若不顾客观情况地死搬硬套,不凭自己的“实力”而幻想“投之亡地而后生,陷之死地而后存”,结果非但未引起“困兽犹斗”,反而一触心理即溃,最终导致惨败,甚至伤及身体。再说散打谋略博大精深,笔者即便站在“心理角度”作些浅尝初探,也只是一己之谈,仅资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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