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在世界范围内,也恐怕没有哪个体育项目像中国武术那样呈现出多样性与复杂性的,武术的内涵是那样的丰富,外延是那样的宽广,问题是那样的难解。武术运动员出身的国家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黄凌海曾对本报记者发出这样的感叹:要管好武术很不容易啊。如果武术像足球、游泳那样只是单纯的体育竞技项目那还好办,问题是武术不仅是一项体育运动,还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独特的表现形式,这就决定了对武术的管理绝不是单纯的体育管理专职部门所能全部承担的。
这话一点不假。光是对“武术”一词下一个精确的定义就不好办。别的先不论,就拿“中国武术”、“中国功夫”和“散打”这几个名词来说,要想解释清楚这些名词之间的概念和关系就很不容易,这种情况在其它体育项目中是没有的。以前,很多人都将武术中的套路完全等同于武术(这种情况在国内外都比较普遍),将武术套路演练的冠军视为具有高强搏击格斗能力的“武林高手”,以致于当一些武术冠军打不过街头小混混这样的新闻见诸报端后,人们都感到不可理解。
这种混乱局面主要是由历史原因造成的。本来,传统武术中的套路和散打(又称散手)是紧密结合,不可分割的,甚至有不少传统拳种原本就没有套路。在1928年和1933年由当时的中央国术馆举办的两次“国考”中,散打均被列为主要比赛项目。建国后,国内曾有一段时间也设立了武术散打比赛,但后来国家体育管理部门兴套路而废散打,武术比赛只有套路比赛而没有散打比赛,专业武术队的运动员都是套路运动员。著名武术家、1952年全国散打冠军马贤达指出:“中国武术的真谛归于技击,武术不是文术,更非舞术。武术,顾名思义,理所应当突出技击,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武术的生命力即在于此。套路只是武术的一部分,决非武术的全部内涵。”但直到1979年,在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下,国家武术管理部门才开始了现代散打项目的训练,并进行散打比赛的试验。1989年国家体委将散打(当时称“散手”)列入全国体育正式竞赛项目,同年出版发行了《武术散手竞赛规则》;1993年,散打被列为全运会竞赛项目;1998年,散打被列为在泰国曼谷举行的第12届亚运会竞赛项目。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中国现代散打的水平得到很大的提高,特别是自2000年起作为商业性比赛的中国武术散打王争霸赛的推出,以及近年来一系列中国散打对外国各种搏击术的商业性比赛,引起了轰动,散打比赛也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
另外,将“中国武术”等同于“中国功夫”,也容易造成一些误会。“功夫”一词主要流行在中国南方,特指中国武术中的技击(即搏击格斗),严格来说,“功夫”只是武术中的一部分,但自从李小龙的“功夫片”在世界上产生巨大影响后,“功夫”一词在普通人中成了武术的代名词,特别是在国外,说到“武术”很多人不知道是什么,但改说“功夫”他们就明白了,当然,他们理解的“功夫”与“武术”严格的定义还是有一定差别的。既然功夫是指中国武术中的技击,那么能否将体现中国武术“打”的功能、作为体育竞技项目的“散打”称为“功夫”呢?
这就不仅仅是名词解释的问题了,而牵涉到武术界(包括竞技武术界与传统武术界)长期以来争论不休的问题,即作为体育竞技项目的现代散打能否代表“功夫”的问题。这也是一个能引起读者兴趣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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