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八极神州擂》全国选拔赛规则
第一章:参赛准则
参赛选手必须武德高尚,传承清晰。本规则体现三个基本原则:
一、执行裁判必须保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突出对运动员的保护性原则
三、突出发挥门派拳种技法发挥的原则
第二章:比赛规则
一、参赛资格审查
1、参赛选手年龄限在l6至40周岁的国内及港澳台男性公民(以二代身份证、护照为准)。
2、报名时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及两张两寸免冠照片。
3、参赛选手必须有参加该次比赛的人身保险证明。
4、参赛选手出示自报到之日起前十五日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包括脑电图、心电图、血压、脉搏等指标在内的体格检查证明。
二、竞赛办法
1、体重分级采用单败淘汰赛。
①60公斤级及以下级别;
②70公斤级及以下级别;
③80公斤级及以下级别;
④80公斤级及以上级别。
2、总决赛不分级别。
3、每场比赛三局制,每局净打2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累计得分。
三、比赛服装护具
运动员必须穿戴大会指定的护具;必须穿戴自备的护齿、护裆(护裆必须穿在裤内),比赛服装护具分红、黑两种颜色。
四、竞赛中的礼节
1、选手上擂时向本方教练员行抱拳礼。
2、介绍选手时向观众行抱拳礼。
3、每场比赛开始前选手相互行抱拳礼。
4、宣布结果时,选手交换站位,宣布结果后,选手相互行礼;再向擂上裁判员行抱拳礼,裁判员回礼;然后向对方教练员行抱拳礼,教练员回礼。
5、边裁判员换人时互相行抱拳礼。
五、竞赛中的有关规定
1、执场裁判人员应集中精力,不得与其它人员交谈,未经裁判长许可不得离开席位。
2、参赛队必须遵守规则,尊重和服从裁判,场上不准有吵闹、谩骂、甩护具等任何表示不满的行为。
3、比赛时教练员和本队医生坐在指定位置,局间休息允许给选手按摩和指导。
4、运动员严禁使用兴奋剂,局间休息时不能输氧。
5、参赛选手均以抽签决定上场顺序进行比赛。(如分级别从小级别开始)
六、弃权
1、比赛期间,选手因伤病不能参加比赛者,作弃权论,但已进入名次的成绩有效。
2、比赛进行时,选手实力悬殊,为保护选手的安全,教练员可举弃权牌表示弃权,选手本人也可举手要求弃权,有争议或实力悬殊,裁判长有权终止比赛。
3、赛前三次点名未到,或点名后擅自离开,或不能按时上场者,作无故弃权论。
4、比赛打不满三局者,作为弃权,但进入的名次有效。
5、比赛期间,选手无故弃权,取消本人全部成绩。
七、禁击部位
后脑、颈部、裆部。
八、得分部位
头部、大腿、躯干。
九、禁用方法
1、禁用头击;
2、禁用任何方法攻击主动倒地方头部和被动倒地方;
3、禁用迫使对方头部先着地的摔法;
4、禁用以反关节的动作进攻对方;
5、禁用缠抱摔法;
6、禁用膝、肘攻击对方头部。
十、得分标准
1、得2分
①一方下擂,另一方得2分;
②一方倒地,站立者得2分;
③用主动倒地的动作致使对方倒地,而自己顺势站立者得2分;
④被强制读秒1次,对方得2分;
⑤受警告1次,对方得2分。
2、得1分
①用手法击中对方头部、躯干得1分;
②用腿法击中对方躯干、头部、大腿得1分;
③选手被指定进攻4秒后仍不进攻,对方得1分;
④受劝告1次,对方得1分;
⑤用肘法击中对方躯干得1分;
⑥用膝法击中对方躯干得1分。
3、不得分
①方法不清楚,效果不明显,不得分;
②双方同时下台或倒地,不得分;(包括先后倒地)
③抢缠时击中对方不得分。
十一、胜负评定
(一)优势胜利及胜负评定
1、在比赛中,双方实力悬殊,场上裁判员征得裁判长的同意后,判技术强者为该场胜方。
2、被重击(侵人犯规除外)倒地不起达10秒或虽能站立但知觉失常,判对方为该场胜方。
3、一场比赛中,被重击强制读秒(侵人犯规除外)达3次,判对方为该场胜方。
4、比赛中选手出现伤病,经医务监督签字鉴定不能继续比赛者,在征得裁判长同意签字后判对方为该场胜方。(参赛队必须提前2小时书面通知裁判长)
5、比赛中因乙方犯规,另一方炸伤,经医务监督确诊后,判犯规方为该场胜方。 6、如出现平局,则加赛一局,如仍相同,依次类推。
十二、可用方法及部位得分判定
1、用手法(拳击、掌击)清晰击中对方得分部位(必须有明显声音和位移)。
2、肩、胯、肘、膝均可使用(不准击打对方头部)。
3、可使用接腿摔法。
十三、犯规与罚则
1、技术犯规
①搏击中或下擂时,消极搂抱对方或拉住对方衣服、硬拉、硬拖不放(使用技法瞬间拉拽除外)。
②处于不利状况时,举手要求暂停。
③有意拖延比赛时间。
④比赛中对裁判员有不礼貌行为或不服从裁判。
⑤上场不戴或有意吐落护齿,松脱拳套。
⑥选手不遵守规定的竞赛礼节。
2、侵人犯规
①在口令“开始”前或喊“停”后进攻对方。
②击中对方禁击部位。
③以禁用方法击中对方。
3、罚则
①每出现一次技术犯规劝告一次。
②每出现一次侵人犯规警告一次。
③侵人犯规3次,取消该场比赛资格。
④选手故意伤人,取消比赛资格,所有成绩无效。
十四、暂停比赛
1、选手倒地或下台时。
2、选手犯规受罚时。
3、选手受伤时。
4、选手双方相互缠绕没有进攻动作时。
5、选手举手要求暂停时。
6、裁判长纠正错判、漏判时。
7、处理场上问题或发现险情时。
8、因灯光、场地等客观原因影响比赛时。
9、被指定进攻超过4秒时。
本规则解释权为二零一零年沧州八极神州擂组委会。报名电话:0317-2083510 ;2101983;
手机:15531707068 联系人:俞科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