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鹏飞(微博)的死去,让人们呼吁规范搏击比赛的同时,也对运动员的安全保障忧心忡忡。细细品读,不难发现虽然如今的状况相比往年已有改善,但仍然是千疮百孔。
作为曾经的体制内,巴西柔术教练戴双海如此回忆着当年的保险状况:“当时我们找保险公司的话,根本没有保险公司敢承担,而在项目上,也没有散打一说,只是把我们简单的划分为拳击,得到的赔偿也是少得可怜。”戴双海说:“探究是谁的责任已经意义不大,我更希望我们的政府参与进来,规范我们的事业和市场。”
随着散打走进职业化,保障体系也随之丰富,目前一共包含三种保险: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提供的“伤残保险”、地方队购买保险以及赛事主办方购买的保险。其中,地方队购买的保险往往一年的投保金额不过两百元左右;赛事组织购买的保险也只能按照意外伤害的项目获得保险,运动伤残险在国内保险行业几乎一片空白;2001年总局推出内部互助基金,目前国内符合投保条件的运动员有2万多人,该基金目前的运营情况不容乐观。
而在日本K-1,选手若是在赛中被KO,三个月之内不得参与任何比赛,否则K-1有权利与之解除合同。作为武管中心主任,高小军却对海外的行业管理并不知情:“至于国外的搏击运动商业保险,是像外面所说的那么好吗?我们还要做深入的调查研究。”
援引中国UFC第一人张铁泉的案例,除了张铁泉所在的俱乐部购有意外伤害险之外,UFC本身也为选手购买了保险,合同规定:在张铁泉的整个职业生涯内,无论是训练还是比赛中受伤,都在合同的范围之内。张铁泉说:“UFC在比赛前都会为选手准备一份合同,保险在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UFC的体检非常的严格,在赛前要做各项测试,不仅是心电图和脑电波,同时还有对内脏和四肢等的详细检查,即便在比赛前裁判发现你有异常,也可以随时取消资格。”
本来就地处边缘,民间武术组织比赛时就更会谨小慎微,但盛华国际搏击俱乐部老总邹国俊在谈及此事时,还是充满无奈:“无论怎么样,我们都会为选手准备保险,但要是把情况说明了,根本没有保险公司承担,所以我们只好用表演、活动等借口来‘骗’,或者多买几份。”而在正式比赛之前,盛华要求所有选手在之前的一个半月内不得参与任何比赛,赛事合同中,注明了必须有脑电图、心电图等健康证明,国外选手也不得例外。邹国俊说:“这都是事后的,我们更需要在赛事、规则和裁判上下足功夫,让风险降到最低。”
盛华名将徐琰,就在欧洲参加“搏击密码”,这项赛事和美国的UFC、日本的K-1共称三大搏击赛事。邹国俊说:“在乌克兰,我要求赛事组织方向我提供保险合同,刚开始他们拿不出来,但很快他们就搞定了,我才同意徐琰参赛。”
当然,运动员保障体系不完整的不仅仅是中国,名将辈出的泰国同样如此。2010年中泰云顶之战结束后的两周不到,泰拳一哥雅桑克莱又在国内迎战来自澳大利亚的“万神君主”约翰·韦恩,结果被挑落马下。今年在南昌的中泰对抗赛,雅桑克莱原本有腿伤在身,但迫于拳馆的压力和奖金的诱惑带伤上阵,经过加时赛才险胜我国散打选手巴特尔(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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