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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拳、太极拳、南拳、剑、刀、枪、棍的评分方法与标准
来源:sanshou.net  发表人:老玩童   点击数:11042   发表日期:2007-04-13 21:48:26



  一、评分裁判员的组成:
  由评判动作规格的裁判员3-5名和评判演练水平的裁判员3-5员组成。
  二、裁判员评分:
  各项比赛的满分为10分,其中动作规格分值为6.8分,演练水平分值为3分,创新难度分值为0.2分。
  (一)动作规格分的评定
  1、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现场发挥的技术水平,按照各竞赛项目的动作规可知要求,减去该动作规格中出现的错误扣分和其他错误的扣分,即为运动员的动作规格分。
  2、动作规格的评分标准
  该类分值满分为6.8分。
  (1)动作规格的扣分
  ——凡手型、步型、身型、手法、步法、身法、腿法、跳跃、平衡和各种器械的方法,与规格要求轻微不符者,每出现一次扣0.05分;与规格要求显著不符合者,每出现一次扣0.1分;与规格要求严重不符者,每出现一次扣0.2分。一个动作出现多种错误时,最多扣分不得超过0.2分。
  ——同一手型(包括剑指)每出现一次轻微错误扣0.05分,出现二次扣0.1分,出现三次以上扣0.2分;同一步型、步法、器械方法出现一次轻微错误扣0.05分,出现二次扣0.1分,出现三次以上扣0.3分;出现一次显著错误扣0.1分,二次扣0.2分,出现三次以上扣0.5分。
  (2)其他错误的扣分
  下列错误每出现一次,根据不同程度,予以扣分(详见其他错误扣分表)
  ——遗忘:扣0.1-0.2分
  ——器械、服装影响动作:扣0.1-0.2分。
  ——器械变形:扣:0.1-0.3分。
  ——器械折断:扣:0.4分。
  ——器械掉地:扣:0.5分。
  ——失去平衡:晃动、移动、跳动扣0.1分。
         附加支撑扣0.3分。
         倒地扣0.5分。
  ——规定套路的动作路线、方向错误:扣0.1分。
  在一个动作中,同时发生两种以上其他错误,应累积扣分。
  (二)演练水平的评定
  1、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现场表现的整套演练水平,按照各竞赛项目在功力(劲力、协调)、演练技巧(精神、节奏、风格)、编排(内容、结构、布局)等方面的标准,整体比较,确定扣分,从该类分值中减去应扣分数,即为运动员的演练水平。
  2、演练水平的评分标准
  该类分值满分为3分。
  (1)功力水平分值为1分(劲力、协调各占0.5分)。
  凡劲力充足,用力顺达,力点准确,手眼身法步配合协调(器械项目还需身械协调),动作干净利落者,不予扣分。凡劲力或协调与要求轻微不符者,扣0.05-0.1分;凡与要求显著不符者,扣0.15-0.3分,凡与要求严重不符者,扣0.35-0.5分。
  (2)演练技巧分值为1.5分(精神、节奏、风格各占0.5分)。
  凡符合精神饱满、节奏分明、风格突出的要求者,不予扣分。凡精神、节奏、风格的任一方面与要求轻微不符者,扣0.05-0.1分;与要求显著不符者,扣0.15-0.3分,凡与要求严重不符者,扣0.35-0.5分。
  (3)编排(内容、结构、布局)分值为0.5分。
  凡符合内容充实、结构合理、变化多样、布局匀称的要求者,不予扣分。凡劲力或协调与要求轻微不符者,扣0.05-0.1分;凡与要求显著不符者,扣0.15-0.3分,凡与要求严重不符者,扣0.35-0.5分。
  (三)裁判员的示分
  裁判员所示分数可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二位数必须是0或5。
  (四)应得分数的确定
  1、动作完成应得分与演练水平应得分之和即为运动员的应得分数。
  2、动作完成应得分与演练水平应得分的确定:
  三个裁判员评分取三个分数的平均值为运动员的应得分;四至五个裁判员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中间两个或三个分数的平均值为运动员的应得分。运动员的应得分数只取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不作四舍五入。
  (五)最后得分的确定
  裁判长从运动员的应得分中减去“裁判长的扣分”(见第十九条)再加上“创新难度动作”扣分,即为运动员的最后得分。
  三、指定动作和创新难度动作
  (一)指定动作
  1、竞赛主管部门每年年底公布一下年度比赛各自选套路的指定动作的内容、规格要求、难度动作分值,并配有动作图解和动作录像带等。
  2、参赛运动员均应准确填写自选套路指定动作位置确定图表,由运动员本人和教练员签名,并在比赛前上交裁判组。
  (二)创新难度动作
  1、创编原则:必须符合武术运动的本质属性和运动规律;必须是具备较高的专项素质与专项技能才能完成的动作;必须是由国家体委主办的全国正式比赛中从未出现过的动作。
  2、申报程序:申请单位必须以书面并配有技术图解或录像带在赛前30天(以邮戳为准)上报国家体委武术运动主管部门。
  3、鉴定机构的组成及名称:由国家体委武术运动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5-7人组成“全国武术技术鉴定委员会”,负责此项工作。
  4、鉴定程序:全国武术技术鉴定委员会将依据创编原则讨论并确认(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通过)创新难度动作,加分分值、命名和鉴定结果,应及时通知申报单位,赛前还应书面通知仲裁委员会和裁判组。
  5、创新难度动作的评分
  (1)临场较好完成申报的创新难度动作,则由裁判长按确认的分值给予加分。
  (2)由于失败(包括部分或全部)或与鉴定确定动作不符,不予加分。
  (3)如在完成创新难度动作过程中,出现动作其他错误,则按
规则,由裁判员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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