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打,是不需要学习的。人人都会打,能打。因为,格斗是人类的本能。
总因有的人善于打,也喜欢打;就因打法出众,而以打谋生;做了军人,或是镖师。也有人受了欺压,遭到侵略,不得不自卫卫国,不想打也得杀杀打打。而从小型打斗,与大型作战之中,人类便以血肉生命之牺牲,累积了宝贵的经验。打法高妙,不再是与生俱来之自然了。
这种超越了自然打法,或是本能打法的打斗技巧,就叫做<武术>。
因之,武术中的攻防技巧,是超越一般人,本能之所能的。而一般人(除非天才)必须学习武术,斯可能具备超越常人的打法。
可是,奇怪的事实是:举目斯世,在中国武术的对打比赛中,无论在宝岛﹐在神州,是日本﹐是美国,或更是五大洲﹐三大洋的各国各地,却尽多是打本能,拼血肉的国术选手。
他们当然是选手,而非一般人。体能好﹐斗志高;出手凶猛﹐抗击力强;反应快﹐经验足。当然也打出了一﹐二﹐三名;挂上了金﹐银﹐铜牌。裁判公正,选手心服。只有买票的观众,心怀遗憾............因为:<怎么不像国术>!?
其实,也不好意思说人家不是国术。这乃是国术尚未发达时代的国术,是国术的老祖宗;比如说:............汉朝。
秦汉时期的大争小战,技巧未尽成熟,杀伐多凭体力,而从中逐渐地累积经验。那时候的英雄争霸,打起来大概就很像今日的国术擂台。
古人已不可复见,而我们犹能在国术赛场上看祖宗打架。何其幸运!?又何忍讥评!?
另外,还有一部份有志之士,顺应清末民初以来,一直盛兴到今日的留学潮行事;学中国武术,而练外国对打。
我们宝岛自有国术擂台以来,就有<外术>参与。早期是西洋拳(包克星),东洋跤(柔道)。后来更添上了空手﹐与跆拳。
这些专习<外术>,或兼习<外术>的所谓国术选手,打法比较实际,体能也多健壮。少花样﹐不做梦。因此,常能夺得锦标归。皆大欢喜,下次还来。并不嫌弃:( |